德州康正骨科医院

城乡居民参保报销政策

发表时间:2017-07-12 17:58

城乡居民参保报销政策


住院起付标准:500元  

年度内第二次住院(含以后)起付标准降低100元。

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:  15 万元


住院费用报销比例:


项目

政策内的住院医疗费用(自然疾病)

政策内的住院医疗费用(意外伤害)

备注

起付标准(元)

500

500

医疗年度内2次(含以后)住院起付标准降低100元

报销比例

77%

30%


年度最高支付限额

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


城乡居民住院报销的程序

1、德州市、德城区、经济开发区,运河开发区、各县所有城乡居民持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社保卡等相关证件到我院办理住院手续。 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,医院结算时只缴纳个人自付部分。

2、缴费不及时的,患者要全额垫付住院费用,待补缴后,由参保人员持报销资料到分管辖区内医疗保险 服务窗口办理报销事宜。